发布时间:2026-05-28 09:03 浏览次数:0 来源:培训部 编辑:管理员
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1号)、《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号)文件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工作。现将培训及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对象
培训时间:2026年6月8日—18日(具体时间安排以课程表为准)
地点:临时校区教学楼
培训对象:学院高职在校生、教职工
二、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28日(具体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学院图书馆四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涵盖普通话的发音技巧、声调规范、朗读与说话训练等方面,通过专业老师的讲解与指导、实际练习,让大家能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普通话的要点。
四、培训收费标准
本次培训及测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9〕178号)规定执行:
培训:在校生80元、教职工100元;
测试:在校生25元(贫困生免测试费)、教职工50元;
缴费方式:二维码扫描缴费(根据报名情况,群内发送缴费二维码)
五、报名
1.培训报名时间、流程:2026年5月28日—6月2日,学生扫码进群—填写报名表—扫码缴费—根据课程安排上课学习;

2.测试报名时间、材料:2026年6月8日—11日,每位考生上交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电子版红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电子版照片的命名以身份证号码命名,例如:“考生身份证号码.jpg” ;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3.报名地点:临时校区、学院办公楼四楼403室(根据上课地点组织报名)
六、相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准考证打印:测试前一周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打印或学院统一打印发放。
3.入场要求:测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迟到15分钟取消测试资格;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4.成绩与证书:测试结束后约1个月公布成绩,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电话:高露萌13354854478
魏照日格图13674841239
培训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5月27日